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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视演讲厅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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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加强多媒体阅览室的安全管理,保障阅览室安全、有效的运行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特点特制定本规则如下:
一、 学生凭票入场,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,按指定座位就座。礼貌用语,举止文明,禁止在
多媒体阅览室吸烟、喝饮料、进食、高声喧哗、打闹,以免影响他人。
二、 爱护多媒体阅览室的所有设施,自觉维护设备安全,设施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。
三、 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范,不得携带软盘上机使用,一经发现,经工作人员劝告无效后,将取消上机资格。
四、 不得利用多媒体阅览室内的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,不得侵犯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。
五、 不得利用多媒体阅览室内的计算机网络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1. 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
2.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3. 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4.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的;
5.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、散布谣言、扰乱社会秩序的;
6. 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,教唆犯罪的;
7.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8.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9.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的。
六、 不得利用多媒体阅览室内的计算机网络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,或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。
七、 上机用户若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,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,未经允许,不得对本计算机及网络中存储、处理、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或增加。
八、 将书包、雨具存放在指定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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